人事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下简称环保总局)共同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环保总局组织成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科目、编写考试大纲、组织命题,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等工作。环保总局组织专家对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进行初审,统筹规划培训工作。
人事部组织专家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环保总局对考试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确定考试合格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费用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3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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