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正式发文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将消防、人防等设计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这个大家也需要了解下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规模,确定相应数量的审查机构,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二、将第十一条修改为“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消防安全性;
(四)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五)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六)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三、在第十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涉及消防安全性、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所以,大家大致可以根据以上内容总结出三点重要变化:
1、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审图机构负责审查:消防安全性;
3、审图机构负责审查: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
由此更加明确了审图机构以后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曾颁布重要文件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并在全国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以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因而,有条件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同学们大可不必担心证书无用论之说,凡事需要保障消防安全有的地方,怎可缺少注册消防工程师人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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