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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安全工程师改革新旧政策详细对比及解读!

来源:本站 最后更新:2019-03-26 14:51:22 作者:佚名 浏览:853次

   20192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注册安全工程师级别设置为:高级、中级、初级。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评价和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下面我们对比看一下新政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有哪些变化:

1、级别与专业

类别

旧制度

新制度

详细内容

级别

不分级

分高级、中级、初级

 

等级

不分考试等级

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

 

专业

不分专业

7个专业: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

 

2、管辖与效力

类别

旧制度

新制度

详细内容

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命题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应急管理部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专业科目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编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效力

全国有效

中级安全工程师:全国有效
初级安全工程师:各省级行政区域有效

 

3、考试安排

类别

旧制度

新制度

详细内容

报考学历

中专以上学历

中级安全工程师:大专以上学历
初级安全工程师:中专以上学历

 

考试科目
(中级)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考试科目
(初级)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实务》

 

考试时长
(中级)

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考试时长
(初级)

/

2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成绩有效期

2年滚动

中级:4年滚动
初级:2年滚动

 

考试次数

一年一次

一年一次

 

考试大纲

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中级: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初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合格标准

各科总分60%

暂未确定

 

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报考条件,且在20029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两个科目。

一是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二是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4、注册与执业

类别

旧制度

新制度

详细内容

法律责任

/

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不得出租出借证书。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发证机构撤销其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重新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和经应急管理部授权的机构,负责其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初审工作。
应急管理部负责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终审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实施。终审通过的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名单分别抄送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执业范围

/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四)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5、其他

  原证书效用:本规定施行前取得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别与按照本规定取得的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职称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发展: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国际交流与合作,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国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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