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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政策变化分析

来源:本站 最后更新:2019-03-26 14:29:46 作者:佚名 浏览:829次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经注册后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和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报名条件

  根据最新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获悉,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5、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具有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报考条件,已评聘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经过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安全工程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报名及考试时间

2019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及考试时间已公布,于2019年11月16、17日举行。

 考试科目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专业科目为:《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

  实行分卷考试,考生在报名时应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烟花爆竹、民用爆破物品、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等行业的考生应选择其他安全专业(不包括消防安全)。

  试卷结构:

  公共科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题型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和多项选择。

70个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5个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

  专业实务(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题型为专业技术部分和专业案例部分。

  专业技术部分占分值为30%,均为客观题,专业案例部分占分值70%,其中主观题占60%,客观题占10%。

 考试大纲

  目前2019年考试大纲暂未出台,今年7月份应急管理部下发了考试的征求意见稿,基本等同于正式文件。考生可参考此文件规定备考。

  报名办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考试周期及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证书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用印,中级在全国范围有效;初级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安全工程师执业范围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六条,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包括: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技术;

(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

(四)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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